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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 具体步骤说明如下:
第一步:登录www.miibeian.gov.cn。
第二步:点击“新网站主办者用户请[注册]”处注册备案用户。

第三步:根据页面提示和要求填写注册信息,完成后提交。接下来系统会向注册人发送手机验证码和邮箱验证码。
第四步:再获得两个验证码后,在www.miibeian.gov.cn首页以报备类型为“ICP报备(网站主办者)”的身份登录。

第五步:输入手机和邮箱验证码,验证通过后,登入备案系统功能页面。
第六步:在屏幕左侧树型菜单中选择“备案信息录入功能”。
第七步:录入真实的备案主体、网站、接入信息,一个用户可以创建一个备案主体信息,一个主体信息下可以录入多个网站信息,一个网站信息下可以录入多个接入信息。
“网站服务内容”和“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”两项:可以不选择;(带*号的必填,不带的可以不填)

第八步:在备案主体信息填写完成后,要继续录入网站信息以及网站接入信息,在录入接入信息的时候;
请注意在“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”处必须填写“上海盈科数字商务有限公司”
(说明:上海盈科数字商务有限公司为商致源网络服务器托管商)
如果您没有填写该公司名称,那么我们就无法为您审核备案信息,可能造成信息丢失。
“网站IP”填写处,必须填写:222.73.254.154
(注意:必须是半角状态下的数字和圆点)
“服务器放置地” 必须选择:上海 ,另外 “网站接入方式” 必须选择:虚拟主机

第九步:一切信息填写完毕后,您只需提交,我们会审核您的备案信息,并且提交通信管理局再次审核。
第十步: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会向您的注册邮箱发送备案结果,您就完成了网站ICP备案工作。
以下是网站主办者备案的具体流程图:

特别提醒: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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